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。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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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漳州商标注册
发布时间:2017-07-10 浏览次数:11 返回列表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。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。 |